为了方便化工设备的设计工作、有利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批量生产和施工安装,我国有关部门已经将某些化工设备及其常用零部件制订了系列标准。设备如贮槽、换热器、搪瓷反应锅等;零部件如封头、法兰、支座、人孔、手孔、视镜、液面计、填料箱、搅拌浆等,都有了相应的标准。
设备及零部件标准的最基本参数是公称直径Dg和公积压力Pg。
一、公称直径
1、压力容器的公称直径
用钢板卷制而成的筒体,其公称直径的数值等于内径。当筒体直径较小时可直接采用无缝钢管制作,此时公称直径的数值等于钢管外径。
设计时应将工艺计算初步确定的设备直径,调整为符合表4-1 所规定的公称直径。
封头的公称直径应与筒体一致。
2、管子的公称通径
管子的公称通径,它既不是管子的内径也不是管子的外径,而是一个略小于外径的数值。只要管子的公称通径一定,它的外径也就确定了,而管子的内径则根据不同的壁厚有多种尺寸,对于常用的壁厚规格,管子的内径接近于公称通径。
普通无缝钢管常用规格的公称通径列于表4-2。用于输送水、煤气以及采暖系统的钢管,其公称通径既可用公制(mm);也可用英制(英寸)表示,规格如表4-3所示。流体输送常用的管子通径如表4-4。
表4-2无缝钢管的公称通径Dg、外径dH’与常用壁厚S mm
3 其他零部件的公称直径
有些零部件的公称直径,即是指与它相配的筒体与封头的公称直径,如压力容器法兰、鞍式支座等。还有些零部件的公称直径,则是指与它相配的管子的公称通径,如管法兰、手孔等。其他一些零部件的公称直径往往是指结构上的某一重要尺寸,如视镜的视孔、填料箱的轴径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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